一、建设工程施工的扬尘污染,是指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生产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物粒,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二、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砂石、灰土、灰膏、建筑垃圾、水泥、工程渣土、裸露地表、建筑材料等。
三、为了防止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依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湖南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扬尘防止管理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各施工企业应切实加大项目的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工程项目部必须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控制施工产生的扬尘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力争达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
四、施工扬尘防治的工作重点主要是,熟悉扬尘控制标准并制定方案,督促项目部完善现场围挡、大门,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硬化,易扬尘的部位固化或覆盖,车辆冲洗设施,材料堆放运输、渣土清运、裸露土方覆盖,拆除工程控尘等。主要产污环节的扬尘防治措施必须到位,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严禁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