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总建筑面积85246.24m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9542.05m2,地下建筑面积25704.19m2。地上建筑物包括63#住宅楼(地下3层,地上29层)、64#住宅楼(地下3层,地上33层)、69#至71#住宅楼(地下3层,地上33层),设二层地下车库。住宅范围地下室为剪力墙结构,车库地下室为框架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地下建筑主要功能为车库,部分设备用房,局部地下一层为自行车库。
2.3修补原则 
对混凝土外观质量缺陷修补处理总原则是不隐蔽,端正思想,仔细分析其成因,正确对待,妥善处理。根据不同的缺陷形式及不同结构部位分析其生成原因,给出合理的解决办法,强调混凝土在成型之前的生成、运输、浇注、养护等施工工艺的重要性。
2.4修补概述
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缺陷主要项目包括建筑物外部尺寸偏差、表面平整度、表面蜂窝、麻面、气泡、孔洞(含模板螺杆孔)、缺损、挂帘、错台、拉筋头外露、冷缝、施工缝凿毛不当引起层间结合部缺损、起皮、起砂、非贯穿浅表裂缝等,是混凝土施工中最易发生、最常见的质量缺陷或施工工艺引起的过程缺陷。这些缺陷虽然不影响结构物的内在质量和使用,但严重影响了结构物的外表美观,降低了结构物的整体质量。因此,为了保证混凝土工程的外观质量,针对混凝土外观出现的缺陷,除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预防外,对已经出现的外表质量缺陷和过程缺陷必须按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认真进行处理,以使混凝土外观达到设计要求和基本的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