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拌砼施工:
4.1 配制冬季施工砼,应优先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标号不应低于P.O32.5,宜采用早强水泥,最小水泥用量不宜小于300kg/m3,水灰比不应大于0.6。
4.2 砼用骨料必须清洁,不得含有易腐物质、冻块、雪团及易冻裂矿物质,含泥量:石子≤1%,砂≤3%。
4.3 搅拌砼应优先采用加热水的方法,其水温为:当水泥标号小于P.O 42.5时不宜高于80℃;当水泥标号大于或等于P.O 32.5时不宜高于60℃。当采用热水搅拌时,水泥不得与水直接接触,投料时,应先投入骨料和热水,然后再投入水泥。
4.4 如采用加热骨料的方法拌热砼,则骨料加热湿度应根据热工计算确定。一般情况下,当采用P.O32.5水泥时,骨料温度不得超过60℃;当采用P.O42.5水泥时,不得超过40℃。
4.5 冬季生产预拌砼宜掺加非缓凝型减水剂及防冻剂,外加剂必须是经过省级鉴定和有可靠的技术试验数据的合格产品,并应在使用前由实验室进行试配,经复试合格,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用于工程。
4.6 冬季施工应慎用缓凝剂、减水剂以及有缓凝作用的外掺料,具体施工应以试验为依据,以免造成不良后果(大体积砼施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