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概况:
钢结构主要位于本工程主楼中,主楼结构地下3层,地上51层。结构塔楼地下室三层,层高由下而上分别是3.4米、7.2米、6.85米。地上53层,首层5.5米,2-7层高4.8米,8层高5米,标准层高4.2米。屋顶停机坪标高231.45米。
主楼外框尺寸为44.5米宽42.3米长,外框结构由20根十字钢柱组成,十字截面自下而上逐步递减。核心筒尺寸为26.7米宽15.0米长,核心筒底层有10根H型钢骨柱。钢柱地脚采用锚栓形式。
1450(1100)*300*50*50、十1100*300*40*50、十1000*300*40*50、十900*300*40*50、十600*200*16*16、十700*250*25*35等规格。核心筒底层有核心筒内有部分钢板梁,钢柱钢板材质均为Q345B。
钢结构制作要求:
1.钢材、焊接材料、连接用紧固标准件、涂装材料等均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等。
2.型钢制作与验收应严格按照《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进行。各种1构件必须放样加以校核,尺寸无误后方可下料加工。制作完成后应清楚钢柱内杂物,并采取适当措施保持其清洁。
3.各型钢构件必须放大样加以核对,尺寸无误后,再下料加工。型钢制作的要求详见JGJ99-98
4.钢材加工前应进行校正使之平直。放样和下料应根据工艺要求预留制作和安装时的焊缝收缩,切割及铣端等需要的加工余量。
5.焊接型钢混凝土柱中的型钢均应在工厂采用埋弧自动焊焊接成型,施焊前应进行工艺评定,证明施焊工艺符合国家标准《GB986-88》的有关规定。
6.型钢混凝土柱与型钢混凝土梁内型钢穿筋孔应在工厂制孔,不得随意在工地制孔。
7.梁、柱内型钢上的加劲板,支承板等宜在加工车间完成,施焊工艺及板材上的坡口尺寸,符合(GB985-2008)的有关要求施工。
8.不允许在施工现场临时加焊板1件,不允许用气焊扩孔。
9.有顶紧要求的构件均应铣两端,并与柱、梁轴线成标准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