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为二期(商铺4#楼、78#、79#、4#地下室及40#、44#、51-53#栋、部分2#地下室)主体及配套工程,包括商铺4#楼,地上两层,建筑面积2864.80平方米,建筑高度为8.50米;78#、79#栋,地下一层,地上三十二层,建筑面积23422.63平方米,建筑高度为98.50米;4#地下室,地下一层,建筑面积5601.31平方米,建筑高度为3.9米,各栋号标准层高3米,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使用性能:地下室为车库及人防工程,其余为高尚住宅商品房民用建筑。地震设防烈度为6度。本工程施工合同承包范围内工期为900天。(如各栋分期开工,以各分栋计算,每增加一个春节增加工期15天。)
一、结构体系
本工程结构型式为框剪结构,建筑性质为一类高层民用住宅,建筑抗震等级为一级,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地下室防水为II级。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建筑防火等级为一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下室抗渗等级为P6,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基础形式为预制管桩基础,基础持力层为强风化砾岩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