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资料具体要求:施工资料是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对施工资料的具体要求如下:1 施工资料必须及时、真实,做到与施工同步进行,并考虑与各专业、各工序之间的交圈。2 施工资料必须使用原件(除自量证明文件可用复印件外,但需注明原件存放处、经办人签字、日期、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3 施工资料上要求项目齐全,无未了事项:如无此项,可画“/”,应填写的内容必须填写完整。4 工程资料的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惊醒,工程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采用计算机管理。施工资料必须用档案规定用笔签字,并做到清晰易认、工整,不准用草书或艺术字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