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工程四周50米内无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仓库,100米内无有害液体、重毒气体的贮藏。该工程G-1#楼、G-2#楼、G-3#楼、G-5#楼、G-6#楼、G-7#楼、G-8#楼、G-9#八栋楼的地下室为人防工程。人防工程的建筑面积总计为4033㎡。
人防工程为核六级常六级二等人员掩蔽部标准设计的附建式人防工程,人防地下室处于地下一层,结构层高为3.6m,一个防护单元,平时功能为地下车库,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本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人防地下室与土体接触的构件环境类别为二b类,其余环境类别为一类。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一级,耐火等级为一级。本工程人防地下室埋设于地下一层,外围构件采用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为P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