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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6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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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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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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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6P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在于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内部层层把关,把质量问题消除在隐蔽之前,从而有效地控制施工质量,求得工程项目整体质量得到保证,使用户得到一个质量上放心的工程。
隐蔽工程的概念: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上一道工序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例如:基础工程;钢筋工程、防水工程等内部质量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土建工程参见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和验评标准,其中地基验槽应有监理专业人员签字认可。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3.1、隐蔽项目是指为下道工序施工所隐蔽的工程项目,在隐蔽前必须进行隐蔽检查。检查意见应具体、明确,检查手续应及时办理,不得后补,需复验的要办理复验手续,填写复验日期并由复验人做出结论。
3.2、一般部位:由技术员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项目工程部组织,质检部主持、质检员参加,经验收合格后,由质检部办理验收手续登记归档,移交资料员,纳入竣工技术档案资料。
3.3、重要部位:重要部位的隐蔽工程验收是在项目经理部隐蔽验收合格后,由质检部联系建设(或监理)单位约请设计人员,进行鉴定验收或确定处理方案,并办理验收手续,并登记归档移交资料员纳入竣工技术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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