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由地下三层,地上十层组成。总用地面积为9487.8m2,总建筑面积为40715.2 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为16340.2 m2,地上建筑面积为24375.0 m2,法院占13164.4 m2,检察院占11210.53 m2,地上为综合办公区,地下一至三层为机械式停车场,下车库,设备用房,羁押室,其中地下三层兼作平战结合的人防地下室掩体,地下车库停车644辆,本工程属一类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本工程楼房±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1.300。
地下室防水除采用内掺杜拉纤维及高效膨胀剂抗渗等级≥1.2Mpa的结构自防水以外,还在底板外侧、侧墙和顶板外侧附加柔性防水层。后浇带及水平竖向施工缝处设止水钢板或缓膨型遇水膨胀橡胶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