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4、 主持及主要设计人员职称证书及身份证
5、 外埠赖赣设计单位在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备案通知手续材料;
6、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设计合同、主要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表和中标通知书资料中的至少两项(含两项)以上
7、 《投标资格审查表》加盖单位公章;
8、 购买招标文件收据;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上述材料除注明需原件外,其余材料可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但资格标评审时需提供上述证书或材料原件(一次性提交,补交无效。未能全部提供上述材料原件的,其资格标视为不合格,不得参加下一阶段的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