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的编制、整理归档。水利、交通、铁路等专业工程中与本规程有关专业相符的可参照使用,同时,应按相关专业有关规定执行。
建设工程: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建筑工程:指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第一部分 开工前资料
1、 中标通知书及施工许可证
2、 施工合同
3、 委托监理工程的监理合同
4、 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施工图审查报告
5、 质量监督登记书
6、 质量监督交底要点及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7、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8、 施工图会审记录
9、 经监理(或业主)批准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0、 开工报告
11、 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1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3、 技术交底记录
14、 测量定位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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