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勘察工作应了解当地勘察、测试资料及建筑经验,并积极运用原位测试方法,查明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及不良地质条件,对拟建场地的岩土工程特性作出符合实际的分析与评价,提出资料完整可靠、评价正确、建议合理的勘察成果文件。
3.2.7 土层划分应根据野外编录、土工试验和原位测试成果综合确定,并宜符合下列要求:
1 对工程有重要影响的特殊性土层或标志层(如泥炭、有机质土、贝壳、浜底淤泥、暗绿色硬土等)均宜单独分层:
2 在厚层土中,当出现不同土类且呈水平向逐渐尖灭时,可划分为“透镜体”单独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