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项目监理部按照委托监理合同、设计文件、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相关的标准图集,结合项目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的要求,全面履行了合同的义务和责任。
1、监理工作开始时间:2007年11月12日工程开工至2009年11月20日竣工验收。
2、根据工程情况及监理范围,实行了一系列监理制度,如工地会议制度、主要设备、材料见证取样复试及报验制度、旁站监理制度、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工程资料审核制度等。
3、采用跟踪监理与旁站监理相结合的手段,使工程施工处于受控状态。
4、主动做好事前控制工作(如审图、做好监理交底等),强化事中控制(如钢筋安装中的跟班检查等),积极采取事后控制措施(如工程质量缺陷的修整检查等),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
5、积极协助业主抓好施工进度,认真审阅施工进度计划,将实际施工进度及时与计划进度比较,督促提醒施工方抓紧施工进度。
6、仔细核实实际完成工程量,审核施工方工程款支付申请,控制工程造价。
7、对文明、安全施工进行检查、监督,协助施工方管理层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施工意识,做到安全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