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设计水质
本设计给水处理工程设计水质满足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处理的目的是去除原水中悬浮物质,胶体物质、细菌、病毒以及其他有害万分,使净化后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的要求。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 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2) 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3) 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原始资料:当地气温(月平均)最高31.8℃,最低(月平均)5.7℃;原水水质为Ⅱ类地表水主要超标物质为悬浮物和细菌及大肠杆菌。原水悬浮物含量:最高2500mg/L,最低55mg/L ,平均435mg/L ,细菌总数:200个/mL , 大肠杆菌:15个/mL,臭和味:微量,.基本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生活或工业用水水源水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