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定义的界定及相关理论--环境公共财产理论、环境管理的公共信托理论和环境权理论着手,介绍了国外公众参与环评制度的发展状况,指出中国目前的公众参与环评制度存在的不足,分析了阻碍中国公众参与制度形成、发展的原因,提出设计中国的公众参与环评制度应遵循两个原则:国家环境行政权为主、公众环境权为补充的原则与程序立法为主的原则.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以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为主要内容的公众参与环评制度,并以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参与机制和环境公益诉讼来分别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对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从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与方式三方面说明了公众在环评前所具有的获取信息的权利以及项目方和环境行政机关所负有的提供信息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