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交底适用于一般建筑和宾馆建筑壁柜、吊柜安装工程。
1.材料要求
(1)壁柜、吊柜木制品由工厂加工成品或半成品,木材含水率不得超过12%。加工的框和扇进场时应对型号、质量进行核查,需有产品合格证。
(2)其他材料:防腐剂、插销、木螺丝、拉手、锁、碰珠、合页按设计要求的品种、规格备齐。
2.主要机具
(1)电焊机、手电钻。
(2)大刨、二刨、小刨、裁口刨、木锯、斧子、扁铲、木钻、丝锥、螺丝刀、钢水平、凿子、钢锉、钢尺。
3.作业条件
(1)结构工程和有关壁柜、吊柜的构造连体已具备安装壁柜和吊柜的条件,室内已有标高水平线。
(2)壁柜框、扇进场后及时进行加工并靠墙、贴地、顶面应涂刷防腐涂料,其他各面应涂刷底油一道,然后应分类码放平整,底层垫平,保持通风,一般不应露天存放。
(3)壁柜、吊柜的框和扇,在安装前应检查有无窜角、翘扭、弯曲、劈裂,如有以上缺陷,应修理合格后,再行拼装。吊柜钢骨架应检查规格,有变形的应修正合格后进行安装。
(4)壁柜、吊柜框的安装应在抹灰前进行;扇的安装应在抹灰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