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缸砖、水泥花砖地面。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水泥: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标号不应低于425号,并严禁混用不同品种、不同标号的水泥。
2.1.2 砂:中砂或粗砂,过8mm孔径筛子,其含泥量不应大于3%。
2.1.3 缸砖、水泥花砖,通体砖等均有出厂合格证,抗压、抗折反规格品种均符合设计要求,外观颜色一致、表面平整(水泥花砖要求表面平整、光滑、图案花纹正确)、边角整齐、无翘曲及窜角。
2.1.4 草酸、火碱、107胶等均有出厂合格证。
2.1.5 主要机具:小水桶、半截大桶、笤帚、平锹、铁抹子、大木杠、小木杠、筛子、窗纱筛子、窄手推车、钢丝刷、喷壶、锤子、橡皮锤子、凿子、方尺、粉线包、溜子、缸砖切割机。
2.1.6 结合层材料如采用沥青胶结料,其标号和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如采用胶粘剂,应防水和防菌,并通过试验确定。此二种材料均应有出厂证和复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