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交底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基坑、基槽、室内地坪、管沟、室外散水等灰土地基或垫层工程。
1.材料要求
(1)土:宜优先采用基槽中挖出的土,但不得含有机杂物。使用前应过筛,其粒径不大于15mm。含水率应符合规定。
(2)石灰:应用块灰或生石灰粉;使用前应充分熟化过筛,不得含有未熟化的生石灰块,其粒径不得大于5mm,也不得含有过多的水分。
2.主要机具
一般应备有木夯、蛙式打夯机、手推车、筛子(孔径6~10mm和16~20mm两种)、标准斗、靠尺、耙子、平头铁锹、胶皮管、小线、钢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