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中地下水以上的一般粘土、砂土及人工填土地基螺旋成孔的灌注桩。
2.2 作业条件:
2.2.1 地上、地下障碍物都处理完毕,达到“三通一平”。施工用的临时设施准备就绪。
2.2.2 场地标高一般应为承台梁的上皮标高,并经过夯实或碾压。
2.2.3 分段制作好钢筋笼,其长度以5~8m为宜。
2.2.4 根据图纸放出轴线及桩位点,抄上水平标高木橛,并经过预检签证。
2.2.5 施工前应作成孔试验,数量不少于两根。
2.2.6 要选择和确定钻孔机的进出路线和钻孔顺序,制定施工方案,做好技术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