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装及拆除均应根据施工方案所规定的程序进行,确定指挥人员,划分安全警戒区域并设监护人员。
2、实际安装高度,不得超出设计所允许的最大高度,架体安装的垂直偏差,最大不应超过架体高度的1.%。
3、井架的基础,当无设计要求时,土层压实后的承载力,应不小于80KPQ。砼强度不小于C20,厚度为300MM,基础表面水平偏差不大于10MM,应有排水措施。
4、附墙架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间隔一般不宜大于9M,且在建筑物顶层必须设置1组。
5、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物之间,均应采用刚性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不得连在脚手架上,严禁用铅丝绑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