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推广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对临沂、济宁、潍坊三地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予以推广。 亮点做法有: 1、抽调专门力量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计分考核工作。 2、针对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安全责任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和专职安全员(C证)分别制定履职考核加分细则和扣分细则。 3、对年度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履职考核计分达到8分的,给予停职、强制学习培训、县(市、区)重点监管、全市通报预警限制申报奖励等处罚。对年度考核计分达到12分的,给予限时限制承揽工程、撤职、停工、全市重点监管、报请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禁止申报奖励等惩戒。 建立完整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巡查记录体系,建立班前晨会、教育培训、旁站、巡查验收、危大工程管理、安全例会等一站式记录制度。通过工作留痕,倒逼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强化履职尽责,从暴露更多隐患转变为解决更多隐患。 1、将施工企业安全总监、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理单位安全监理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等五类关键岗位人员全部纳入安全履职视频制度使用范围。 2、要求五类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全程佩戴记录仪,每日记录安全生产管理履职、施工作业情况。 3、视频录制要求要素完整、清晰连续、画面完整、时间准确,能够真实地反映现场履职过程。
4、要求不得篡改影像内嵌信息,严禁任何后期处理,对记录的视频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3个月,确保安全履职可考核、可追溯、可问责。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广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
附件:
临沂市推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计分考核
压紧压实安全管理责任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计分管理为突破口,助推全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一、成立专班推进,“接地气”制定计分方法。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率先制定、首先实施”的部署要求,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揭榜挂帅分工要求,抽调专门力量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计分考核工作,并由市建设安质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着切合实际、针对性强和管用好用的原则,经广泛调研和深入探讨,制定印发《临沂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计分管理办法》和《临沂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计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范考核计分管理。
二、实行分类考核,“各层级”明确管理责任。考核计分采取基本分+(年度内累计加分-年度内累计扣分)+安全生产考核事故扣分的计算方式,一个年度为一个考核期。针对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安全责任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和专职安全员(C证)分别制定了履职考核加分细则和扣分细则。一旦触发履职考核机制,就会根据履职考核扣分表扣减相应分值,实现履职量化考核。
三、坚持上下联动,“一盘棋”推进工作落实。考核办法要求市、县(市、区)设立专职考核机构,形成上下联动一体化推进的运作机制,确保考核、计分、奖惩等环节运转畅通。目前,市级履职考核处理培训考试基地已建立运行,各区县考核机构均已成立并正常运转。
四、严格计分奖惩,“严监管”层层传导压力。对年度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履职考核计分达到8分的,给予停职、强制学习培训、县(市、区)重点监管、全市通报预警限制申报奖励等处罚。对年度考核计分达到12分的,给予限时限制承揽工程、撤职、停工、全市重点监管、报请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禁止申报奖励等惩戒。市里定期对所有履职考核计分情况进行全市通报。5月底,全市履职考核发布了第一期通报,共有9家企业的18名安全管理人员触发履职考核被扣分,另有1家企业的3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于履职良好被奖励加分。
济宁市开展强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试点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创新举措,制定《全市房屋市政工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强化履职责任试点实施方案》,在全市房屋市政工地推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强化履职责任试点,充分发挥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通过强化“人防”管理、提高“技防”能力、落实“物防”措施,进一步完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一、加强队伍建设,优化管理体系。严格按照规定,配备足量、合格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由项目负责人牵头,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主线干流、各栋号负责人及各班组长为支流的流水式安全管理体系。
二、增强技术赋能,倒逼履职尽责。探索建立了完整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巡查记录体系,建立班前晨会、教育培训、旁站、巡查验收、危大工程管理、安全例会等一站式记录制度。通过工作留痕,倒逼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强化履职尽责,从暴露更多隐患转变为解决更多隐患。
三、规范检查记录,形成工作闭环。通过巡查记录仪检查行为,确保安全日志填写规范及时、内容完整真实。加强隐患问题整改,做到有查必记、严查实改、立查立改,通过“查、记、改、查”,形成工作闭环。
潍坊市推行安全履职视频记录制度
提升施工安全过程管控
为打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最后一公里”,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调研,积极创新,在全市房屋建筑领域实施安全履职视频记录制度,提升相关从业人员的履职能力,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效果。
一、高位谋划,健全体系
一是精心组织。为确保建筑施工领域安全履职落到实处,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多次组织相关人员赴工地开展专题调研,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并召开专题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明确各相关单位、科室的职责分工。二是完善方案。制定印发《关于在全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推广安全履职视频记录制度的通知》,明确推广范围、使用要求、保存要求等内容,形成完备的安全履职视频记录制度。三是健全机制。各县(市、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督检查时将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视频纳入监督检查内容,市住建局定期对各县(市、区)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督促整改,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二、全面推进,确保质效
一是做到应纳尽纳。将施工企业安全总监、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理单位安全监理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等五类关键岗位人员全部纳入安全履职视频制度使用范围。二是规范使用要求。要求五类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全程佩戴记录仪,每日记录安全生产管理履职、施工作业情况。三是严格视频录制。视频录制要求要素完整、清晰连续、画面完整、时间准确,能够真实地反映现场履职过程。四是确保真实可溯。要求不得篡改影像内嵌信息,严禁任何后期处理,对记录的视频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3个月,确保安全履职可考核、可追溯、可问责。
三、高度融合,打造标杆
一是与日常安全监管相融合。发挥日常安全监督“利剑”作用,将安全履职视频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倒逼企业和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二是与“红色工地”相融合。充分发挥“红色工地”党建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建立“党建+安全”模式,将安全履职视频制度纳入“红色工地”创建重要内容,实现党建引领,融合推进。三是与标杆打造相融合。紧密结合潍坊建筑工程实际,确立“试点先行、标杆培育、观摩学习、全面推广”的工作思路,培育打造安全履职视频制度示范项目66个,有力带动了安全履职视频制度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