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关于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倒查追责的实施意见》《关于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一案双查”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厅头〔2023〕138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城管委(局),武汉市房管局、园林局、水务局,宜昌市园林局、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仙桃市住保中心、林业中心,天门市住保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建立事故隐患及问题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压实全省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严肃事故调查处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省安委办印发了《关于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倒查追责的实施意见》《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一案双查”的实施意见》(以下统称《两个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级住建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二要压紧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各级住建部门要严格按照《两个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健全事故预防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全过程风险管控。要强化属地党政领导责任与部门监管责任,精准严格执法,督促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严肃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对有关责任企业和单位进行约谈通报对造成死亡1人及以上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坚持“一案四查”。

    三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各市州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倒查追责机制。各级住建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住建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促进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履职尽责,倒逼生产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确保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安全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各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四要严肃责任追究与精准问责。各市州要严肃责任追究与精准问责,对发生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严格执行三个“一律”及三个“一票否决”。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组织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突出的住建部门及相关人员,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的、造成死亡1人及以上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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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会印发《关于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倒查追责的实施意见》《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一案双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安〔2023〕10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