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样式的通知

各盟市(包括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兴安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通辽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C0217-2019)》标准,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应用,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自2023年9月1日起,我区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样式进行调整(样式见附件1),2023年9月1日前已申领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继续保持有效,无需换发。电子证照持证主体可以通过内蒙古政务服务网、盟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大厅企业中心模块和“蒙速办”移动端获取电子证书相关信息,其他有关企业和人员可通过“蒙速办”移动端“扫一扫”功能扫描电子证书照面左下角二维码查验证照信息和真伪。

 

附件:1.新样式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

2.新样式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示例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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