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市政工程班前“晨会”活动指南(试行)>的通知》,明确:本指南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班前“晨会”活动。

→将班前“晨会”活动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管理,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和必查事项重点检查一线作业人员活动参与情况、知识掌握情况、措施落实情况

活动周期:自项目开工施工班组进场之日起,至项目交付施工班组全部退场为止。

活动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活动频次、参加人员、活动形式、活动流程、活动内容、活动效果、资料档案以及管理工作情况等。

→班前“晨会”活动以班组为活动单元,由班组长主持,本班组全体人员参加,并由本人在记录表上签字

→对危险性较高、管控难度较大等复杂情况下作业的班组,项目部应指派管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督。

→班前“晨会”活动宜按会前点名、安全讲评、工作安排、风险告知、事故警示、自查互检、班前喊话、场地核查和签字归档等环节和内容开展。

→班组长应结合当班作业内容、现场状况、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和天气情况等进行风险告知。宜选取1至3名作业人员当场复述交底的重点内容。

→班前“晨会”活动结束后,全体人员应在活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相关资料由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审核存档。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班前“晨会”活动情况纳入日常执法检查内容,对落实不到位的应通过警示约谈等措施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文件原文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市政工程班前“晨会”活动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滨州、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推动班前“晨会”活动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制度规范(试行)》,结合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实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制定了《山东省房屋市政工程班前“晨会”活动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一、强化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制度。班前“晨会”活动是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的重要内容,对强化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打通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常态化分析查找问题,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有效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充分认识班前“晨会”活动的极端重要性,按照指南要求进一步规范活动程序、完善活动内容,认真落实“晨会”制度,切实提升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班组作业活动安全。  

二、加大推动力度,做到逢检必查。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将班前“晨会”活动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管理,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和必查事项,重点检查一线作业人员活动参与情况、知识掌握情况、措施落实情况。要督促企业强化考核管理,落实奖罚措施,推动活动走深走实。对制度不落实,敷衍应付、走形式的,要督促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要采取通报警告、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等措施;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规顶格处罚。

三、加强宣传指导,确保取得实效。要强化宣传督导,把活动要求宣传贯彻到每一个企业、每一个项目和每一个班组,确保班前“晨会”活动取得实效。要提倡和鼓励开展“晨会”大赛或班组讲师选拔等活动,进一步规范程序、完善内容、创建典型、树立标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成果和典型范例加以推广。要突出班前“晨会”活动的警示教育功能,通过一系列的活动,深刻触及灵魂,警醒作业人员,有效杜绝“三违”行为,努力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山东省房屋市政工程班前“晨会”

活动指南(试行)

1 活动目的

建立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工作机制,丰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内涵,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辨识岗位作业风险能力,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提升班组安全作业水平,打通安全生产工作“最后一公里”,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班前“晨会”活动。

本指南所称班前“晨会”是指,建设项目施工班组每天每班作业前,由班组长或管理人员结合当班作业活动在适宜场所组织全体班组成员开展的,以落实安全生产制度要求,提升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辨识作业风险能力和安全作业技能,排除安全生产隐患,杜绝生产安全事故为目的的班组安全教育活动。

3 基本要求

3.1 活动周期

自项目开工施工班组进场之日起,至项目交付施工班组全部退场为止。

3.2 班组划分

1.施工单位应根据作业活动性质和作业区域,划分成不同作业班组,确定班组名称、作业内容、作业区域、人员名单和班组长。

2.同一作业活动可根据人员数量和不同作业区域划分成若干班组;作业人员较少、内容相近、关联度较高的不同作业人员也可划分为同一班组。

3.劳务队伍应将班组划分情况报分包单位备案,分包单位应将所成立的班组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备案。

3.3 活动考核

1.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应建立班前“晨会”考核制度,加强对活动情况的考核管理。

2.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活动频次、参加人员、活动形式、活动流程、活动内容、活动效果、资料档案以及管理工作情况等。

3.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部实施季度考核;工程项目部对分包单位实施月度考核;分包单位对所管理的劳务队伍和班组实施每周考核。

4.考核结果可作为对工程项目、分包单位、劳务队伍和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奖惩和信用管理的重要依据。

4 活动形式

4.1 活动单元

班前“晨会”活动以班组为活动单元,由班组长主持,本班组全体人员参加,并由本人在记录表上签字(参见附件1《施工班组“晨会”活动记录表》)。

如存在多个班组交叉作业,工程项目部宜安排管理人员召集相关班组联合召开班前“晨会”,并负责主持活动。

4.2 活动地点

1.班前“晨会”活动宜在本班组作业场地,也可在工地宣讲台等场所召开。

2.活动场地应视野开阔、光线较好、安全可靠。

3.活动宜在视频监控范围内进行,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录像记录,以便核查监督。

4.班组长(或联合召开的召集人,以下同)应提前勘查场地,确保活动安全顺利。

4.3 活动站位

参会人员应有序站位,宜按“同心圆”“矩阵”或“扇形”等站位形式开展(参见附件2《班前“晨会”同心圆站位范例》)。

4.4 活动时间

每班每日正式施工作业前召开,时长不宜少于5分钟。遇复杂情况,应适当延长活动时间,增加相关活动内容。

4.5 活动监督

1.项目部应指派管理人员对班组班前“晨会”活动进行抽检、巡检等监督检查,并填写监督检查表(参见附件3《施工班组“晨会”活动监督检查记录表》)。

2.对危险性较高、管控难度较大等复杂情况下作业的班组,项目部应指派管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督。

3.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每日汇总班前“晨会”活动记录,整理归档。

5 活动内容

5.1 程序内容

班前“晨会”活动宜按会前点名、安全讲评、工作安排、风险告知、事故警示、自查互检、班前喊话、场地核查和签字归档等环节和内容开展。

5.2 会前点名

班组长应召集班组成员有序前往指定地点站位列队,班组长对当班作业人员逐一点名。

5.3 安全讲评

由班组长负责安全讲评,简要总结上一班安全生产情况,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批评和处置,对表现突出人员进行表扬和激励。

5.4 工作安排

传达贯彻上级、企业、项目文件和会议精神,班组长布置当班工作计划,明确任务目标、完成标准和注意事项。

5.5 风险告知

班组长应结合当班作业内容、现场状况、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和天气情况等进行风险告知。

1.分析并告知作业活动中每个环节、每道工序、每个部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危险部位和防范要点、注意事项。

2.提出隐患排查和处置要求,指出应急处置措施及逃生方法、路线,必要时应进行勘查、演练。

3.明确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相关要求。

4.告知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危害及需承担的责任后果。

宜选取1至3名作业人员当场复述交底的重点内容。

5.6 事故警示

班组长应有针对性地开展事故案例警示。

5.7 自查互检

由班组长带领本班组人员进行“自查互检”活动。

1.检查作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精神状况,对不适合当班作业的人员应采取必要措施。

2.做自检操(参见附件4《班前“晨会”安全自检操范例》),确认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反光马甲等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及着装情况。

3.相互检查,对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及着装不满足作业要求的,及时纠正。

5.8 班前喊话

每班班前“晨会”活动结束前,全班组人员共同进行班前喊话,内容可由各班组自行制定。

5.9 场地核查

检查作业场地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和环境是否满足安全作业要求。

5.10 签字归档

班前“晨会”活动结束后,全体人员应在活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相关资料由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审核存档。

6 工作管理

1.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项目班前“晨会”管理制度,加强对班前“晨会”活动的管理。

工程项目负责人是班前“晨会”活动的第一责任人。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班前“晨会”活动的指导、检查、监督、考核和管理,对形成的资料进行审查、归档。

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对项目班前“晨会”活动负总责,分包单位、劳务队伍对所属班组负直接责任,班组负具体落实责任。

2.建设单位对班前“晨会”活动负监督管理职责,定期检查工程项目活动开展情况,并提出指导建议。

3.监理单位对班前“晨会”活动负监理管理职责,做好日常指导、定期检查工作,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班前“晨会”制度。

4.各地各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可结合劳务实名制管理,构建班前“晨会”活动管理平台,充分应用安全信息化手段,推动“晨会”制度落地落实。

5.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班前“晨会”活动情况纳入日常执法检查内容,对落实不到位的应通过警示约谈等措施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附件:

1.施工班组“晨会”活动记录表

2.班前“晨会”同心圆站位范例

3.施工班组“晨会”活动监督检查记录表

4.班前“晨会”安全自检操范例

班前“晨会”安全自检操范例.zip
文件类型: .zip 6f56341bfd3695b69dabc0e9228859c0.zip (1.80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