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青岛考区)考生告知书

各位考生:

为确保2023年度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青岛考区)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考试注意事项特别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址

考试时间:2023年9月23日

考试地点:青岛理工大学(黄岛校区),西海岸新区嘉陵江东路777号。

二、考风考纪相关要求

为严肃2023年度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青岛考区)考风考纪,维护考试严肃性、公正性、权威性,现将注意事项特别提示如下: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规定,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1.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①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②经提醒仍不按规定书写、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试信息的;

③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④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⑤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⑥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⑦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的;

⑧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电子化系统设施的;

⑨未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⑩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2.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①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②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③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④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⑤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⑥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3.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①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②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③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4.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考场;情节严重的,按照上述第2、3款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②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③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试人员的;

④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二)举报监督电话、信箱

国家职业资格考试事关社会公平正义,考务部门将长期保持涉考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持续排查安全管理工作漏洞,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打各类涉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国家统一考试秩序和广大考生合法权益。请广大考生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举报电话:0532-85061127

举报信箱:青岛市澳门路121号,2023年度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青岛考区)考务组

三、考试相关要求

1.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凡准考证上证件号码为军官证或护照的,考生须持军官证或护照原件,其他证件(如驾驶证、医保卡、电子身份证等)一律不予认可。

2.考生进入考场时,严禁携带书包、手机、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物品,无关物品放置于考场内集中堆放处。

四、交通出行

1.考点不允许考生车辆进入校区,建议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绿色出行。

2.进入考点需核验身份证、准考证。预计在考前1小时内会出现人员高峰,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提前进入考点。考点入口距离考场路程较远,考点单位联系公交公司提供大巴车接送服务,循环发车,费用自理,建议考生准备零钱或琴岛通乘车卡,并预留不少于30分钟时间。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