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日照市推广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和限制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十项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为有效治理传统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开裂、渗漏、脱落等质量常见问题,进一步提升工程品质,市住建局组织部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进行了多次实地调研和座谈,完成了《关于印发日照市推广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和限制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十项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附件1)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组织专家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按附件2格式填写,于2023年9月20日前反馈。 联系人:王泽斌; 联系电话:0633-7979365; 电子邮箱: rzsczhzlk@rz.shandong.cn。 附件:1.关于印发日照市推广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和限制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十项措施的通知 2.意见反馈表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8日 附件1 关于印发日照市推广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和限制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十项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区县、功能区住建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山东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我市民用建筑保温工程安全性和可靠性,有效治理传统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开裂、渗漏、脱落等质量常见问题,进一步提升工程品质,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及相关规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日照市推广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和限制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十项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8日 日照市推广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和限制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十项措施 一、在全市民用建筑工程中,大力推广外墙外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限制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和仅通过粘结锚固方式固定的外墙外保温系统。 二、自2023年1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禁止采用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和仅通过粘结锚固方式固定的外墙保温系统。 三、建设单位对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承担首要责任,应切实加强外墙外保温质量管理,严格督促设计、审图、施工、监理、检测和材料供应单位落实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外墙外保温工程设计和施工满足国家及省市相关管理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建设单位要将外墙保温工程纳入施工总承包范围,不得肢解发包。 四、设计单位对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的设计文件质量承担主体责任,应按照《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各保温体系技术规程、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相关标准和本通知要求进行外墙外保温工程设计,并在设计文件中明确外墙外保温工程构造做法,材料种类、主要技术指标和燃烧性能等级等技术要求。 五、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设计质量承担审查责任,应重点审查外墙外保温系统构造做法(包括粘结面积、锚固要求、分隔缝、构造线条、托架设置等)、保温隔热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防火隔离带和防护层等构造措施等要求是否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各保温体系技术规程以及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相关标准规定,不符合相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的,不得通过施工图审查。 六、施工单位对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质量承担主体责任,应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外墙外保温材料、粘结材料、抹面材料、增强网的相关性能指标进行复检,经复检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施工。保温板有陈化要求的,应达到陈化期后方可使用。 施工单位开展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时,外墙外保温材料与基层的连接方式、拉伸粘结强度和粘结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确保外墙外保温材料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牢固;采用胶结剂施工工艺的,粘结、罩面砂浆存放时应有可靠的防潮措施,使用时应在保质期内;搅拌好的砂浆应避免阳光直射,并应在可操作时间内用完;应严格按要求进行基层清理和界面处理;粘贴外保温板时宜采用条粘法或满粘法,不宜采用点框法;女儿墙、空调板、外墙挑檐、门窗洞口四周等平立面交接部位保温板粘结率应为100%;应对外墙外保温材料与基层的拉伸粘结强度进行现场拉拔试验,并对粘结面积进行剥离检验;采用锚栓施工工艺的,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胶结材料性能和锚固拉拔力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保温装饰复合板的锚固件应使其装饰面板可靠固定,并对锚固力进行现场拉拔试验。 外墙保温平立面交接处应提前策划施工顺序,避免出现朝天缝;各保温系统材质、厚度、平整度必须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外墙突出构件应与立面同时保温、同时罩面;女儿墙顶应设置铝板压顶防水或其他防水加强层;外墙保温施工完成后应加强成品保护,后施工的避雷支架、雨水管支架、格栅固定螺栓等应带胶施工,做好防水密封;太阳能、空调外机安装时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七、监理单位对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材料进场和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应严格执行材料见证取样制度,对复检、平行检验发现外墙外保温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允许使用;应严格落实外墙外保温工程旁站制度,对施工工序、隐蔽工程等进行旁站监督并做好影像记录以备复查,凡发现不符合设计文件以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八、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对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客观真实性负责,不得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出具检测报告,不得出具虚假报告。若发现相关单位抽样、封样和送样行为存在弄虚作假的,应及时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九、材料生产企业应对出厂材料详细注明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等包装标识,具有可追溯性。出厂前应对相关技术质量指标进行出厂检验。供应过程中应加强运输过程包装及保护管理,不得以次充好。 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严格开展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监督,督促建设各方主体切实履行工程质量责任,加大对限制外墙保温系统的质量安全监督,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予以严管重罚:对采用外墙外保温与结构一体化的项目优先推荐评先树优,对采用禁限技术的项目限制推荐评先树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