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单位: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有关部门应参照本预案,根据职能分工和本地实际,加快编制本部门地震应急预案,位于高烈度设防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市、县(市),应于2023年底前编制完成地震应急预案。 附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doc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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