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临近尾声,本市建筑工地即将进入节后复工阶段,为全力抓好节后本市建筑工地复工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复工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岗履职,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如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因故不能及时到岗的,允许安排具备相应条件的其他人员,经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暂时顶岗。

  2、组织隐患排查,确保无一疏漏。复工前,建设单位要牵头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开展工地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以安全生产开工条件落实情况、务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状况、起重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情况、消防设施设置情况、进场工人实名制及健康体检落实情况为重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留档备查,未经自查合格的,不得开复工。

  3、强化安全教育,落实健康体检。针对节后来沪(返沪)务工人员工作状态未及时调整,新工人进场及转岗工人较多的特点,工程参建各方要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进场安全教育,未经重新进场安全教育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同时,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本市建筑工地务工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沪建质安联〔2023〕471号)要求,牵头组织落实建筑工地务工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全力保障务工人员身体健康。

  4、加强监督管理,及时动态排摸。各工程监督机构要坚持监管和服务并重,及时开展工地排摸,全面掌握工地停(复)工情况,并结合日常监督计划,及时开展节后复工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对未按要求如实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或经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严重降低的项目,一律从严从重进行处理。

摘自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 2024.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