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简化办事程序,我局经研究, 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和“结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办理流程进行优化,并于2024年3月18日起正式实施,请各有关单位按办事指南(详见附件)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特此通知。 附件: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办事指南).docx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4日 (联系人:质监站 唐惠朝,联系电话:0769-22401041) 关于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和“结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办理流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