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工程企业: 根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黔建建通〔2024〕4号)文件要求,现对部分被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换证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换证范围: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 号)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二、换证要求: (一)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相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按《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见附件)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换领有效期 1 年的相应专业资质证书。 2024年1月10日前资质证书有效期截止的企业,需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前申请证书换领,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换领相应资质证书的,不再受理换证,其资质自动作废。其他有效期内的资质企业可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换领。 (二)企业需登录“贵州政务服务网审批服务系统 ”(网址 : http://zfcxjst.guizhou.gov.cn/zxfw/ywgz/ywxt/)相应资质版块选择“取消资质换证”业务,填报相应信息,提交换领申请书扫描件(附件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扫描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扫描件等资料。换领资质证书由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详细情况请咨询0851-86987025(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A区)。 附件:1.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 2.建筑业企业(工程勘察、设计、监理)资质证书换领申请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日 附件1 附件2 关于部分被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换证的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