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建委发布一工作提示单。再次提出落实安全晨会制度。

  • 落实现场建设、施工、监理管理人员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履职尽责。

  • 充分运用好小讲台、小视频、小喇叭、小展板等“四小”设施落实安全晨会、技术交底、岗前培训等制度。

  • 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强化日常监管和巡视巡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逐一跟踪,逐一销号,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

  • 做好预防物体打击安全举措严格执行吊装作业“十不吊”规定。

  • 确保各类安全装置及限位装置可靠有效、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施工场地坚固平整。

建筑施工进入高峰期,市建委发出工作提示单

目前,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已进入施工高峰期,根据往年安全生产情况分析,这段时间正是事故高发、多发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市建委发出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示单,进一步强化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意识。

一、要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尤其是落实现场建设、施工、监理管理人员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要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结合项目近期施工特点,充分运用好小讲台、小视频、小喇叭、小展板等“四小”设施,落实安全晨会、技术交底、岗前培训等制度,提升作业人员安全意识。

三、要全面加强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管控,聚焦临边、洞口、操作平台、攀登作业、悬空作业、交叉作业及安全网搭设等重点环节,严格审查涉及高处作业的专项施工方案,扎实做好“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举措,切实提升建筑施工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四、要认真做好预防物体打击安全举措,严格执行吊装作业“十不吊”规定,确保各种机械设备连接件完整可靠、货物运输过程中绑扎牢固、高处物料堆放整齐平稳、安全防护棚设置规范合理。

五、要持续强化施工机械安全监管力度,认真落实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桩机、流动式起重机械、混凝土泵车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和设施的进场报验、定期维保和使用前检查制度,确保各类安全装置及限位装置可靠有效、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施工场地坚固平整。

六、要坚决落实临时用电规范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箱一闸一漏一保”等安全用电制度,安排专业电工对现场用电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严禁私自更改线路和设备,杜绝电缆破损、线路拖地、拉结乱拉等现象。

七、要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治理体系,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强化日常监管和巡视巡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逐一跟踪,逐一销号,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

八、要做好灾害天气应对防范工作,近期强对流突发天气较多,各项目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必要时停止高空作业和户外作业,确保作业人员安全。要及时加固临时工棚、脚手架、围挡等设施,确保现场物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