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高中级、非国有企业工程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4100号)要求,为做好2024年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高中级、非国有企业工程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1.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其中工程师为无建设工程中级自主评审权的省直单位有关对象。

2.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

二)专业范围

1.建设工程专业包括建筑设计、风景园林景观设计)、建筑结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燃气工程、暖通工程、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施工、建筑装饰、建筑机械、给排水、市政道路桥梁)、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材料、工程造价、城市轨道工程17个专业,分为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技术管理三个岗位类别,对应工作岗位参考《江西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2022年修订版

2.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包括电子信息工程、机电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环境工程、林业工程、装饰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给排水工程10个专业。

二、时间安排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531日止;推送至评委会时间6月30日截止,逾期不受理,系统按时间节点关闭

三、有关政策

一)申报评审建设工程正高级工程师按照《江西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试行)》(2022年修订版执行,申报评审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和工程师按照《江西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2022年修订版执行,申报评审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按照《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2022年修订版执行。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信息化厅《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人社规〔2020〕1号),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申报职称

(三)今年继续教育学时暂不作统一要求。

(四)加大职称评审核查力度,对伪造学历、资历、业绩者,剽窃他人成果者,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并延期3年申报地人民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认定,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者,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并延期2年申报;对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印发整治“挂证”违法违规行为通知后,被住建主管部门查实并撤销其注册许可的,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并延期3年申报。

(五)资格审查费和评审费按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4〕52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其他有关政策和未尽事宜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4100号)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

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  胡泊

联系电话:0791-86221071

附件:1.具体申报要求

2.专业技术业绩材料目录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424

附件1

具体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评审使用“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https://hr.jxhrss.gov.cn/zcxt)

一、基本信息材料

须根据工作岗位和主要业绩“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技术管理”选择一项填入“现从事何种工作”栏,不按要求填写不予受理。

二、学历佐证材料

(一)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学历,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填写有效期在20241031日“学信网验证码”2002年之前取得的学历,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二)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取得党校学历的,须上传报名表、学籍卡和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四)2015年以后的技工院校毕业生,须上传学信网毕业证书查询结果;2015年之前的,须上传毕业生登记表学籍卡。

三、职称证书材料

上传现职称证书。现职称转系列的,需同时上传原系列职称证书。

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

(一)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系统能自动关联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信息的无需填报;不能自动关联的,须上传现资格起算、终算时间之内连续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或《工资变动审批表》。

(二)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上传单位聘任文件或聘书。

(三)企业人员无需上传聘任材料(企业自身有要求的除外

五、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系统自动关联社保参保信息申报人在系统“相关材料证明”栏中选择“个人社保参保缴费情况”即可

申报人当前职称申报单位须与参保单位一致,且在江西省内历史缴费月数累计不少于半年不一致的,须在“其他”栏中上传两个单位隶属关系证明材料,同时加盖两个单位公章。

六、工作经历材料

对照职称申报条件,选择工作经历类别,填写相应内容,上传相应佐证材料。

七、业绩成果

填写《专业技术业绩材料目录》(附件2,经单位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至学历资历-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栏。

(一)论文论著材料

1.论文论著各填报不超过8篇部),与申报专业相关,按质量从高到低排序论文须分项上传刊物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正文等,外文论文还须上传中文译文。论著分项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摘录)页、编委会名单页、标有著作字数页。

2.论文须中国知网www.cnki.net、万方数据www.wanfangdata.com.cn)或维普网www.cqvip.com)检索验证,并将网址填入“检验验证地址”栏目。未经检索验证或未填检索验证地址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3.国际核心期刊论文须提供SCI、EI论文收录检索报告加盖检索签证专用章

4.企业及县以下事业单位申报人上传初步设计报告、技术总结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同步上传单位出具相关证明(主要包括完成人项目情况及申报人所起作用等),并加盖公章。

(二)课题(项目)材料

1.课题项目)材料须与申报专业相关质量从高到低排序。上传材料须确保完整,主要包括:立项结题验收、鉴定)材料封面及审批审核单位盖章页、个人排名页加盖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公章

2.获奖且未被推广应用的,或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项目课题,或已批准立项但仍未进行开发研究的科研课题或工作项目,不作为有效业绩成果。

(三)奖励和荣誉材料

须为体现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奖励表彰,须上传获奖证书、表彰文件官方网站截图(并附链接)。获科学技术奖的,须同时提供合规的科学技术成果评价鉴定或评审证书

(四)专利材料

与申报专业相关,按质量从高到低排序。须中国知网检索验证,并将网址填入“检验验证地址”栏目,未经检索验证、未填检索验证地址通过专利权转让变更发明人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五)其他业绩材料

除论文、论著、课题、奖励、专利、标准以外工程项目业绩等须上传至“业绩成果”的“其他业绩”栏中,上传至其它栏目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1.工程设计项目。应上传项目合同、人员备案表、图纸、图签、能反映项目规模大小及个人所起作用的佐证材料等。

2.工程施工项目。应上传项目中标通知、合同、人员备案表、竣工验收表能反映本人参与全过程施工管理的佐证材料等。

3.工程管理项目。应上传项目立项批复、中标合同、人员备案表、能反映本人承担主要专业技术工作的佐证材料等。

有关工程项目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https://zjy.jxjst.gov.cn/w/dataQuery/projectList)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data/project)上有记录的,须将平台页面截图上传申报系统,并附查询链接。

附件2

专业技术业绩材料目录

申报人:    申报资格:  岗位类别:        申报专业:

序号

业绩材料名称

类型

等级

参与情况

完成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的条款

1

×××

       

第X条X第X款

             
             
             

审核人:电话:审核单位(盖章):

填写说明

1.申报资格分为:正高、副高、中级;

2.类型分为课题、奖励荣誉、专利、工程、工法、示范、新技术推广等。

3.等级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县级、单位等。

4.参与情况分为主持、主要完成人、技术骨干、参与

1)主持:指排名第1或项目负责人;

2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工程设计类一般是指项目负责人;工程施工类一般是指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建设项目总监;工程管理类一般是指建设项目负责人、代建项目的项目经理等。

项目负责人:指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性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以施工许可证为准)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企业项目部人员任命书)。

技术负责人: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技术上负总责的人员,有相应的原始证明材料。工程管理的“技术负责人”主要指该项目公司或机构的总经理、总工程师、分管技术或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等;工程监理的“技术负责人”主要指该项目的总监、副总监、总监代表等;试验检测的“技术负责人”主要指该项目的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等;施工管理的“技术负责人”主要指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等;勘察设计的“技术负责人”主要指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等。

3技术骨干:排名前4或主要专业负责人。

4)参与不分排名

5.盖章扫描件上传至“学历资历-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