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于印发《北京市地质勘查行业安全生产 重点检查事项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分局、各地质勘查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安全生产有关决策部署,排查地质勘查行业安全风险隐患、推动问题整改,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51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委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地质勘查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指引(试行)》,全文共七个方面重点检查事项。请各地质勘查单位认真落实指引要求,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各分局按照指引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首都地质勘查活动生产安全。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地质勘查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指引(试行).docx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

北京市地质勘查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指引(试行)

    为落实国家和自然资源部加强安全生产有关决策部署,切实提升地质勘查行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突出重点、抓好落实,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51号)要求,结合我市地质勘查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将以下工作纳入重点检查事项。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重点检查事项

    (一)是否对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别是每次外业作业前是否进行安全培训或提醒,是否对新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账。

    (二)纳入培训的安全生产相关法规政策文件是否全面,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提醒、要求和部署是否及时传达学习。

    (三)纳入培训的安全生产制度是否细化,是否充分涵盖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消防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常识和操作规程等内容。

    (四)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五)培训过程是否流于形式,生产人员是否能掌握基本的安全应急处置技能。

    (六)是否注册“企安安”系统,在企业检查端填报检查信息。

二、外业项目驻地安全方面重点检查事项

    (一)是否对驻地区域进行灾害风险预判(是否存在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及饮水、动物侵袭风险),对可能面临的灾害和风险是否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二)是否存在用电线路老化、使用铜铝等金属丝代替熔断丝等现象。

    (三)电源线、电源插板是否随意私拉摆放,存在易破损、易进水等漏电风险。

    (四)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灭火器是否过期失效,灭火器的规格、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五)项目驻地内部和外部是否有应急疏散通道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疏散和应急车辆进出。

    (六)根据项目需求和驻地实际情况,是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急救药品、应急照明灯具、备用电源等;是否定期对驻地应急物资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三、外业作业安全方面重点检查事项

    (一)是否与全部外业人员签订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外业作业前,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作业人员是否熟悉外业作业各类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理措施。

    (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判定为危险作业的是否执行审批程序。

    (四)在道路作业时是否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识。

    (五)外业作业是否预先了解工作区情况并按需聘用当地向导,是否提前调查作业区域高压线路、地下电缆、油气管道分布情况,是否识别判断地层稳定性、有毒气体赋存情况。

    (六)是否存在探槽深度大于3米、宽度小于0. 6米,两壁坡度过陡,土石堆放过近,存在坍塌风险的情况。

    (七)爆破作业是否遵守有关技术规范指引,爆炸物品是否及时向公安等有关部门报备。

    (八)现场是否存在交叉作业情况,现场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得当,安全防护用品佩戴是否齐全,高空作业、临边作业时,作业人员是否佩戴安全绳或安全带。

    (九)在无人区域、高风险区域野外作业时是否存在单人或单车承担任务的情况,首次参与野外作业人员是否与其他有经验人员结队同行。

    (十)仪器与装备搬运过程中,是否存在人身安全隐患,作业人员是否佩戴手套和野外作业专用鞋。

    (十一)是否按要求佩戴作业安全帽、穿戴反光背心,水上作业穿戴救生衣。

    (十二)外业生产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通讯工具和定位装置;外业工作期间,是否做到每日报送安全情况。

    (十三)高温天气户外作业是否配备防暑降温药物,作业人员是否注意防暑降温,避开高温时段作业。

四、机械设备、安全设备设施安全方面重点检查事项

    (一)是否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二)安全设备设施和特种设备是否经有资质的单位检测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三)特种设备和仪器仪表维护保养维修、更新、改造是否根据相关法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

    (四)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钻探现场等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危险源点和重要设施设备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五、交通安全方面重点检查事项

    (一)对驾驶员的交通安全专项培训是否到位。

    (二)单位是否定期检查、保养、年检野外用车,外业作业前是否检查车况。

    (三)驾驶员是否存在超速、疲劳驾驶、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外业作业行车过程中,车辆主副驾和后排人员是否系安全带,是否车内物品过多,遮挡后视镜视线。

    (五)是否在大风扬尘、暴雨、浓雾等极端恶劣天气进行野外行驶。

    (六)野外作业期间,是否对车辆和人员的活动轨迹进行全程跟踪记录,实时了解其活动情况。

    (七)野外生产用机动车是否配备必要的检修工具,道路上临时停车作业时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六、实验室、办公室、保密室(档案室)等室内安全方面重点检查事项

    (一)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和处置等环节是否存在安全风险。

    (二)实验室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场所是否有通风净化设施。

    (三)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放射性仪器设备、电磁辐射风险的是否按规定配备有防护装置,建立危险报警系统,做好应急处置方案。

    (四)是否存在用电安全隐患、仪器设备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人员临时外出,无人值守。

    (五)下班是否关闭办公室门窗、电脑和取暖器等电器电源,电源插板是否随意私拉串接。

    (六)是否存在用电安全隐患,线路及插座老化,或者使用超出线路负载的大功率电器。

    (七)易燃易爆物品是否随意混淆摆放,储存、使用和处置等环节是否存在安全风险。

    (八)是否堆放纸质材料等易燃助燃物过多,是否按有关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九)是否定期或按时检查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安全劳保用品是否过期,是否及时重新购置、更换。

    (十)保密室(档案室)是否有防虫、防潮措施,灭虫剂、吸水袋是否定期更换,是否采取监控保密措施。

七、安全装备方面重点检查事项

    (一)单位是否给外业作业人员、车辆和飞机配置北斗终端等报位设备。

    (二)在手机通讯信号未覆盖地区作业,单位是否给野外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卫星电话。

    (三)是否对野外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装备的使用培训。

    (四)单位是否配发必要的通讯器材、防雨保温衣物、劳保装备、急救装备等。

    (五)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仪器装备的安全性能等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