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北省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安全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综合执法局:

为规范我省民用建筑装饰装修行为,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安全技术管理,科学指导民用建筑装饰装修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厅组织编制了《河北省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安全技术指南(试行)》,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安全技术指南(试行)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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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安全技术指南(试行).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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