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广东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和省属企业:

  现将《2024年广东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4〕3号)精神和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24年广东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pdf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5月7日

(联系人:蒋洪波,联系电话:020-83135463)

2024年广东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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