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项目评标评审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黔发改法规〔2024〕148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水务)、农业农村、商务、能源、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管理,促进评标评审工作规范、公平、公正,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相关部门制定了《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项目评标评审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项目评标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贵州省水利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商务厅
贵州省能源局
贵州省广播电视局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