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建委公布一则信件回复。
提问:
江苏于2019年不再开展“八大员”考试,但是企业工作,尤其是开展招投标工作时,平台系统必须提供“八大员”信息。对于人员流动的企业来说,这样是否不合理?
需要提供证书,但是不提供合理的取证渠道。如果说省内统一不再考试,不关注这个证,那请协调相关投标平台,更新系统,而不是上下不一致,上面说上面的,下面依然不执行。企业太难做了!
您好!来信收悉。答复如下:
1.2018年,住建部发布《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建办人〔2018〕60号),明确停止“八大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江苏省住建厅于同年12月17日发布公告,停止省内“八大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原有证书可继续使用。
2.2019年1月,住建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9〕9号)。该意见明确,企业、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按照“谁培训、谁负责”的原则,对“八大员”开展培训、考核、发证;培训合格证作为“八大员”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水平的证明,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予以认可。
3.江苏省在招投标、现场施工备案时对于“八大员”证书已不作强制要求。
4.具体投标问题,请以招标文件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