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2024年度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建价〔2024〕171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甘肃矿区住房和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部署,按照《甘肃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甘双随机办明电〔2024〕2号)的有关要求和省住建厅工作安排,进一步规范甘肃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推进行业诚信建设,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我厅制定了《2024年度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17日

2024年度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行业监管工作,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确保行业规范运行,推动工程造价咨询行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

    1.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涉及工程造价咨询的相关企业;

    2.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成立,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涉及工程造价咨询的相关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

    3.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承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省外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充分应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全面推进信用风险分级分类 监管,执行差异化监管措施。对风险较低的,相应降低抽查比 例和频次;对2023年1月以来,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有不 良信用记录以及被投诉且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有针对性地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

    本次“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采取省市两级同步检查的方式开展。

    省住建厅配合省发改委按照“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计划, 对市州开展随机检查,各市州已抽取检查的企业省级检查中不 再抽取重复检查。省级检查时,还应对市州的检查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各市州住建部门应按照《2024 年全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 合“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计划清单》的要求,协调配合本市 州发改部门共同开展本辖区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检查。各市 州要逐项目确定参与本辖区内工程建设各阶段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准确划定监管范围,缩小监管盲区。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要求,在“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监 管子系统”完善检查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建立检查计划和任务,随机抽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核查,比例不低于5%。

    检查时间:2024年6月-2024年10月。

三、检查人员组成

    按照“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要求,在“甘肃省‘互联网+ 监管’系统双随机监管子系统”中“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根据检查需要将选出的执法检查人员随机分成若干检查组(每组不少于两人),与检查对象随机匹配后生成检查清单,作为开展检查工作依据。检查工作应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鼓励行业专家参与检查工作。

    检查人员在开展抽查检查时,应充分运用双随机移动监管 APP(下载地址: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工作门户),及时、准确录入检查结果,依法依规做好公示。

四、检查内容

    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50号修正)、《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50 号修正)及《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有关要求,随机抽查如下内容:

    1. 一 、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情况;

    2.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等执行情况;

    3.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编制是否符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甘肃省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要求;

    4. 造价咨询业务文档(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工程造价 咨询合同、项目人员配备、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方案等业务资料)是否合法合规;

    5. 企业及执业人员是否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6.年度统计调查等资料报送是否及时、准确;

    7.按照辖区内建设项目梳理外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检查企业入甘单项业务备案情况;

    8.其他应当检查的内容。

    按照上述检查要求,我厅拟定了《2024 年度甘肃省建设工 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表》(附件),各市州可参考使用。

五、检查结果的应用

    检查组应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

    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还要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录入信用甘肃·执法信息公开采集系统。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建立工作台账,要求企业依法依规整改,按期销号。

六 、检查纪律和要求

    (一)检查人员对企业进行检查时,应当由两名以上检查 人员参加并出示执法证件,尊重并保守被检查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检查人员与被检查企业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检查人员不得私自与被检查企业相关人员接触、不得参加宴请,不得索取或接收财物、谋取其他利益。

    (三)检查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严禁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

    附件:2024年度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表

 

《2024年度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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