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推行施工班组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8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2部门《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市地铁及部分建筑工程大力探索实践施工班组建设管理工作,在提升本质安全、维护工人权益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持续放大效能,不断提升建筑施工管理质效,高效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现就我市住建领域推行施工班组建设管理工作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深化劳务用工制度改革,强化本质安全建设,打造“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建筑工人队伍。 二、工作目标 1.坚持以人为本,提升主人翁意识。加强对工人的关心关爱和权益保护,强化业务技能培训和质量安全教育,推动工人技能素质大幅提升,充分激发调动一线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 2.坚持穿透管理,夯实本质安全基础。加大对班组的指导帮扶和协调指挥力度,加强与一线工人的业务交流和互动沟通,提升工人质量安全意识,强化“最末梢”管控,提升一线施工管理水平。 3.坚持激励赋能,实现全面协同共赢。实行差异化激励,加强多元化赋能保障,引导班组实行内部民主管理,逐步实现项目与班组管理目标协同,充分激发释放一线工人的创新创造活力,实现班组效益、项目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促多赢。 三、实施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四、主要任务 各参建单位应紧紧围绕班组为中心,紧盯建班组、管班组、用班组等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举措,务实功、求实效,推进班组建设管理工作走深走实。 (一)建好班组,优化末梢管理单元和组织保障 1.合理设置班组。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尊重实际、便于管理、注重实效、动态调整”原则,依据工序、工种将劳务分包队伍合理划分班组(如钢筋加工安装、模板制作拼装、混凝土浇筑养护等班组),将现场工人全部纳入班组管理。班组人数根据需要具体确定,一般宜为10-30人。 2.配强管理力量。由劳务分包队伍选派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班组长,接受劳务分包队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的双重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优选业务骨干(党员优先)担任班组指导员,履行教育交底、生活关爱、沟通联络等职责,指导开展目标制定、施工组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等工作。 3.加强过程验评。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开展班组创建、验收评价工作。一是进场即创建,作业人员进场后,第一时间完成班组创建工作。二是过程要达标,施工过程按照班组建设管理工作要求组织达标验收。三是完工创示范,完成合同约定施工任务后,按照示范班组的标准进行验收评价,并积极申报示范班组。 (二)管好班组,提升一线管控质效和质安水平 4.强化穿透管理。班组指导员融入班组,宣传贯彻项目管理要求,及时了解施工动态及需求并反馈至项目管理层。班组长与班组指导员强化协同,理顺运行机制,配合做好班组日常管理,及时复盘总结。项目部建立定期通报机制,通报问题成效,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奖惩措施。施工总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全员实名制管理,通过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及时足额代发工资及绩效奖励。 5.实施差异激励。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完善全员考核机制,班组长、指导员组织工人协商制定月度考核内容及指标,项目部及班组同步进行考核;设立专项奖励基金,作为工人工资之外的绩效奖励,合理设定额度并按考核结果分配;可综合采取积分小超市兑换、评先评优等措施进行激励。 6.加强人文关怀。严格执行伙食和住宿标准,配齐配足劳动防护用品,改善生活环境,管好工人生活。开展趣味性岗位练兵及技能比武等活动,组织文娱活动放松身心,丰富业余生活。采取荣誉奖励及“三违”行为通报家人等措施激励工人,加强了解工人思想动态和生活状态,及时开展精准帮扶,注重关心关爱。 (三)用好班组,释放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活力 7.指导班组参与项目管理。班组指导员根据项目施工部署及管理目标,按照上下联动、协同一致的原则,指导班组逐月制定班组管理目标和个人考核内容、标准。同时加强过程跟踪指导,及时指导班组开展考核和目标纠偏,确保班组管理目标始终服务于项目管理总体目标。 8.引导班组参与施工管理。建立施工方案班组长参与制度,在危大工程和复杂工序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修订过程中,邀请班组长参与研究讨论,积极采纳相关合理化建议。引导班组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管控,严格开展工序自检、互检、交接检。加强班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激励政策,定期表彰奖励质量、安全标兵,引导班组全员积极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整治。 9.激励班组进行“五小”创新。鼓励施工班组基于实际需要、结合工作环境和施工工艺工法,以提高工效和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为目的开展“五小”创新(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通过自荐、比武等形式拓宽“五小”创新征集渠道,对通过认定的“五小”创新落实激励措施并及时推广应用。 五、保障措施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推行施工班组建设管理对有效解决现行劳务用工制度存在的问题短板、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要强化顶层设计,明确责任分工,协同高效推进相关工作快速有序开展,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推进。 (一)施工单位应加强全方位保障,激发工作推进内驱动力 施工总承包单位是推行班组建设管理的最直接、最大的受益者,应全面落实人员、资金、履约等相关保障措施,特别是国有施工企业及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施工企业,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引领施工班组建设管理工作实现创新性发展。 1.落实人员保障。加强班组指导员选拔,建立指导员储备库,严格入库选拔标准,加强库内人员岗位历练、业务培训,加强履职考核,及时动态更新。加大班组长培养力度,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工作交流,提升业务水平。建立人才引进机制,可吸纳优秀班组长成为正式职工。 2.落实资金保障。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队伍协商确定各自出资额度及经费来源共同设立班组小额专项奖励基金(可争取建设单位支持)。积极对接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或拓宽其他资金渠道,确保奖金及时到位。加强奖励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3.落实履约保障。加强劳务分包队伍考察,建立优质劳务分包队伍名录并动态考核更新,优选班组建设管理工作开展较好的队伍参与施工。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推行班组建设管理的约束条款,明确班组创建、验收评价要求及激励措施。加强劳务分包队伍管理人员的履约检查,督促管理人员、班组长按照合同约定到岗履职。 (二)建设单位应加强全过程赋能,形成工作推进协同助力 建设单位应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支持推行施工班组建设管理工作,综合运用合约引导、考核激励、资金保障等措施,营造推行班组建设管理的良好氛围。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充分发挥引领带头作用,严格落实下列工作要求,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应积极响应,参照执行。 1.强化合约引导。鼓励在招标文件和发包合同中明确推行班组建设管理的执行条款,约定工作内容和要求,明确奖惩激励措施。积极引导勘察、设计、监理单位通过技术指导、日常巡查等形式支持推行施工班组建设管理。 2.强化考核激励。加强履约检查,重点检查推行班组建设管理相关条款的执行情况,并根据检查结果落实奖惩激励措施。积极选树典型,组织或参与先进班组、班组长、班组指导员的评选和表彰工作,并择优推荐参与主管部门评优评先。 3.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资金支持,鼓励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单独列支专项资金设立班组奖励基金。积极落实建设资金来源,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确保拨付及时到位。 (三)主管部门应加强全领域统筹,凝聚工作推进强大合力 主管部门应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行业引导作用,严格落实组织领导、政策支持、监督指导等工作措施,推进班组建设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推进领导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全面领导推行施工班组建设管理工作。结合区域实际和行业特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措施、责任部门及人员,确保责任到人。建立调度通报、专项督导、交流研讨等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工作高效开展。 2.加强政策支持。制定发布达标班组和示范班组验收评价标准。建立完善班组建设管理工作表现突出典型项目、优秀班组、先进个人评价体系,定期开展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与信用考核、评优评奖等激励措施联动。定期征集、选树班组建设管理工作先进典型案例,组织观摩及交流研讨,大力宣传推广。 3.加强监督指导。加大对班组建设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开展不力的项目采取警示提醒、通报约谈等措施,针对性开展检查督促和指导帮扶。定期对区(市)相关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工作成效和主要问题。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单位应充分认识到推行施工班组建设管理对解决现有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瓶颈问题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坚定推进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强化组织保障和责任落实,以现场管理措施的“小投入”实现项目管理效益的“大产出”。 2.积极宣传推广。各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班组建设管理工作典型经验观摩交流,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做法和优秀项目、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并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推广,提高各参建单位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推动住建领域班组建设管理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3.加强统筹调度。主管部门应建立分级调度机制,明确各级联络人,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各区(市)主管部门应分别明确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班组建设管理工作联络人,联络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请于2024年6月25日前分别报市安监站(联系人:李琰,电话:85062787,邮箱:aj85065009@163.com)、市市政公用监督站(联系人:李伟、郑嘉佑,电话:86669696,邮箱:szgyjdztjsik@qd.shandong.cn)。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施工班组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