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全市变配电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成住建发〔2024〕92号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电力)主管部门,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国网成都供电公司、国网天府新区供电公司,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电网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23〕17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网四川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规范全省变配电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22〕6号)等有关法律、规章和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市变配电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我们组织编制了《成都市变配电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若政策和标准调整,按新政策及新标准执行。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0日  

成都市变配电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备案)工作指南(试行)

一、变配电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 特殊建设工程(变配电)范围:新建、改建、扩建的电压为330kV及以上的变电站(含变电站中对主要电气系统、设备进行集中控制的辅助功能用房以及换流站);

2. 办理单位:工程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3. 办理窗口:属地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审批综合服务窗口

4.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5.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6. 咨询电话:85171578

(二)法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8号令)(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3.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科规〔2024〕3号);

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电网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23〕17号);

5. 《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6.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网四川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规范全省变配电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22〕6号);

7. 《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及审查工作的通知》(成住建规〔2023〕5号)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建设单位进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网址:http://cdzj.chengdu.gov.cn/)——点击“住建蓉e办”——进入法人服务——点击消防设计审查——进入“成都市建筑主体网上办事”,按照系统提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第二步:窗口受理人员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属于本级管辖范围的,予以受理。

第三步: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技术服务机构(含具备该工程设计业务范围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变配电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出具《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表》[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专业审查意见表参照《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及审查工作的通知》(成住建规〔2023〕5号)附件2;电气专业审查意见按照本文件附表1-2]《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报告》;技术审查结果由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书面函告住建部门。

第四步:住建部门根据申请材料、技术服务机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报告》、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关于××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的函》,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变配电工程)》。

(四)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要求

1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变配电工程)

纸质原件和原件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填写完整,签字盖章后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至“成都市建筑主体网上办事”系统。申请表原件提交属地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审批综合服务窗口。

2

消防设计文件

消防设计文件:依据文本及消防施工图等;具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需提交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

1. 消防设计文件的编制参照《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及审查工作的通知》(成住建规〔2023〕5号)消防设计文件(式样)规定。

2. 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的编制参照《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原件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如因客观原因,建设单位确实无法在申报消防设计审查时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的,建设单位可提供项目核准文件。但建设单位应在消防验收前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五)其他有关事项

1. 开展变配电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的技术服务机构由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招标确定,根据中标结果每年动态更新,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应及时将机构更新结果抄送市住建局和市经信局。

2. 变电站若配套建设办公、宿舍等房屋建筑工程,且在同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中,则应视为一项整体工程。当变电站属于特殊建设工程时,则配套工程应与变电站一并申请办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3. 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变配电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时,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国家、四川省有关消防设计审查相关规定提供服务,并对出具的意见和报告负责。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应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以及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工作的监督,确保技术审查质量。

4. 变配电工程采用特殊消防设计的,建设单位应按程序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专家评审意见作为消防设计技术审查的依据。

 

附表:

1-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变配电工程)

1-2.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表(电气)

1-3.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报告

1-4.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变配电工程)

 

二、变配电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 特殊建设工程(变配电)范围:新建、改建、扩建的电压为330kV及以上的变电站(含变电站中对主要电气系统、设备进行集中控制的辅助功能用房以及换流站)

2. 办理单位:工程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3. 办理窗口:属地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审批综合服务窗口

4. 法定时限:15日

5.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6. 咨询电话:85171578

(二)法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8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3.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科规〔2024〕3号);

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电网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23〕17号);

5. 《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6.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网四川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规范全省变配电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22〕6号)。

7.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成住建规〔2023〕16号)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建设单位进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网址:http://cdzj.chengdu.gov.cn/)——点击“行政服务应用系统”——点击“工程项目报建”,按照系统提示提交相关材料。

第二步:窗口受理人员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属于本级管辖范围的,予以受理。

第三步: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意见书》;

第四步: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变配电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出具《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报告》;现场评定结果由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函告住建部门。

第五步:住建部门根据申请材料、技术服务机构《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报告》、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关于××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意见的函》,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变配电工程)》。

(四)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要求

1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变配电工程)

纸质原件和原件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信息齐全完整,施工许可证号栏填写由建设管理单位出具的《工程开工报审表》编号及批准日期。

2

成都市变配电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含变配电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文件)

纸质原件和原件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有符合电力工程相关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内容完整、报告符合要求。

3

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纸质图纸或带有电子签章的PDF图纸(PDF格式,扫描分

辨率建议不低于200dpi)

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成住建规〔2023〕16号)附件1《房屋建筑工程涉及消防的竣工图纸目录》;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应使用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合格的图纸,竣工图章齐全完整。

 

(五)其他有关事项

1. 变配电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纳入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范围,工程竣工后,由四川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出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意见。

2. 开展变配电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的技术服务机构由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招标确定,根据中标结果每年动态更新,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应及时将机构更新结果抄送市住建局和市经信局。

3. 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变配电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时,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国家、四川省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相关规定开展评定,并对出具的报告负责。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应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以及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工作的监督,确保现场评定质量。

4. 住建部门应当根据本通知相关规定,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保障项目推进。

附表:

2-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变配电工程)

2-2.变配电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文件

2-3.成都市变配电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4.电力建设工程质量阶段监督检查意见书

2-5.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报告

2-6.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变配电工程)

2-7.工程开工报审表

 

三、变配电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与抽查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 其他建设工程(变配电)范围:新建、改建、扩建电压为330kV以下的变电站

2. 办理单位:工程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3. 办理窗口:属地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审批综合服务窗口

4. 法定时限:15日

5.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6. 咨询电话:85171578

(二)法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8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3.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科规〔2024〕3号);

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电网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23〕17号);

5. 《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6.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网四川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规范全省变配电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22〕6号)。

7.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成住建规〔2023〕16号)。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建设单位进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网址:http://cdzj.chengdu.gov.cn/)——点击“行政服务应用系统”——点击“工程项目报建”,按照系统提示提交相关材料。

第二步:住建主管部门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属于本级管辖范围的,予以备案,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变配电工程)》,同时随机确定检查对象。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不予备案凭证(变配电工程)》。

第三步:经随机抽取未被确定为检查对象的,办理结果为住建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变配电工程)》;被确定为检查对象的,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或经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授权的市级供电公司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变配电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出具《消防验收备案抽中/复查抽查现场评定报告》。现场评定结果由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或经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授权的市级供电公司函告住建部门。

第四步:住建部门根据申请材料、《消防验收备案抽中/复查现场评定报告》、《关于××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现场评定意见的函》,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结果通知书(变配电工程)》。

(四)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要求

1

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变配电工程)

纸质原件和原件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与特殊建设工程相关要求一致

2

变配电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含消防查验文件)

纸质原件和原件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与特殊建设工程相关要求一致

3

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纸质图纸或带有电子签章的PDF图纸(PDF格式,扫描分辨率建议不低于200dpi)

与特殊建设工程相关要求一致

 

(五)其他有关事项

1. 属于其他建设工程的变电站备案抽取比例为5%,其中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被依法处罚的变电站抽取比例为100%。

2. 变配电其他建设工程在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审查合格并出具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报告(参照附表1-3)]。

3. 开展变配电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的技术服务机构由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招标确定(与特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机构相同)。

4. 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变配电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时,应当依据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有关规定进行,对出具的报告负责。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市级供电公司应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以及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工作的监督,确保现场评定质量。

5. 住建部门应当根据本通知相关规定,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保障项目推进。

 

附表:

3-1.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变配电工程)

3-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不予备案凭证(变配电工程)

3-3.消防验收备案抽中 复查现场评定报告

3-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 复查结果通知书(变配电工程)

3-5.工程开工报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