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省住建厅\建筑管理

日前,福建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员工作手册》的通知。

01
任职资格

1. 职业道德良好,身体健康,精神智力正常,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 年龄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 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及以上职称

4. 从事施工管理工作两年以上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5. 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02
配备要求

1. 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员工作手册.zip
文件类型: .zip 522f0b819e82818f8d0e769a6d61752e.zip (16.03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