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规定,考生以下两类“无意识”行为在考试过程中均属违纪行为,请广大考生提前知悉和相互提醒。 1.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经统计,该违纪行为约占全部违纪总数的70%,是考试中最为常见的违纪类型。绝大部分考生由于考前未注意查看和了解考试机构关于携带物品的相关提醒,按照个人平时携带物品的“无意识”习惯行为,最终导致该违纪行为的发生。 温馨提醒:各位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当按照准考证《应试人员须知》中携带物品的规定,主动将禁止带至座位的物品放置到指定的物品放置处。 2. 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经统计,该违纪行为约占全部违纪总数的20%,特别是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行为占绝大多数。 温馨提醒:各位考生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当注意信号指令要求并立即停止作答,等待监考员收卷,切勿继续作答。 其他未列出的违纪行为,将视具体情形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给予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