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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建市函〔2022〕453号废止后,《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号)所述“特大型或技术特别复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如何定义?

 

答复:《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号),明确严格落实建设单位招标人责任,规定“对除特大型或技术特别复杂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中,不得以企业业绩和奖项作为资格、加分或中标条件”。关于“特大型或技术特别复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建市函〔2022〕453号)明确规定相应范围。该文件自2022年6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一年。该文件失效后,建市函〔2020〕1073号文所述“特大型或技术特别复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参照原规定,范围如下:

一、特大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技术特别复杂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房屋建筑:建筑高度100米以上、单跨跨度39米以上或者单体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建筑物;75米以上大跨度钢结构工程;高度120米以上的高耸构筑物;深度或者高度10米以上的深基坑或者边坡支护(局部开挖面积不一致的,超过10米深度的基坑面积须超过基坑总开挖面积的50%以上)工程;按五星及以上标准设计的宾馆;大型仿古建筑(单体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音乐厅、博物馆、体育场馆、影剧院、候机楼、会展中心等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采用装配式等新型技术建设的房屋建筑。

)市政工程:断面面积超过25平方米以上或单洞长度1000米以上的隧道工程、单跨45米以上的城市桥梁、直径2米以上的大口径顶管工程、15万吨/日以上污水泵站或雨水泵站、25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垃圾处理场、高压或者次高压天然气场站及管线工程、液化天然气(LNG)储罐项目、长距离输水隧洞、综合管廊、深度或者高度10米以上的深基坑或者边坡支护(局部开挖面积不一致的,超过10米深度的基坑面积须超过基坑总开挖面积的50%以上)。轨道交通区间车站主体、轨道铺设、监控信号安装、智能化等有特殊专业要求的工程。

)施工有特殊要求或者采用新技术的各类实验(检验)室工程。

)片区改造的城市更新工程、经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历史文化街区风貌整治提升及保护修复工程。

)其他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如:采用曲面幕墙、爆破拆除、建筑物平移、金库、大型建筑物的抗震加固工程、大型网架工程等,以及经5名以上专家论证确定的其他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

下一步,为深化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改革发展,我厅将认真听取有关建设单位、行业协会等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相关定义范围,进一步创新完善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