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资格核查的通知
甘建设〔2024〕253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甘肃矿区住房和建设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联合开展2024年度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安排,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发布,第24号令、46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资格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
    各有关机构持政务一体化平台法人帐号通过省住建厅门户网站-业务系统-智慧勘察设计登录“甘肃省勘察设计行业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填报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注册地址、通讯地址、法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已认定在册的审查人员现状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学历、职称、专业、执业资格、审查专业类型等,且需上传相应扫描电子文件),具体填报内容以平台功能配置为准,本次核查将通过数据共享和信息化技术对机构报送的入库信息进行比对审核。
二、有关要求
    各机构应于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机构及所有审查人员材料填报工作。各机构要确保报送受检核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此次所报数据将作为施工图审查资格核查及日常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
    请各市州住建部门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辖区近5年来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审查人员实施行政处罚情况汇总后报我厅勘察设计监管处。
三、核查结果
    对核查不合格的单位将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停止受理相应范围的施工图审查项目。对核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审查资格。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核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此项工作,避免影响本机构本地区正常的施工图审查活动。
    特此通知。
    联系人:勘察设计监管处  高涵鹏
    电  话:(0931)8929712、8929733(兼传真)
    邮  箱:kanchashejichu@163.com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19194176512、19194176513
附件:审查机构及审查人员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行政处罚情况表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9月18日

附件

审查机构及审查人员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行政处罚情况表

填报单位:         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住建局(公章)       

序号

机构名称

审查人员

身份证号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书编号

案卷名称

执法单位

1

             

2

             

3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