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关于印发市住宅工程瓷砖空鼓问题防治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厦住建工〔2024〕64号
各区住建(和交通)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瓷砖空鼓问题治理,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突出的住宅工程质量问题,提升住宅工程质量和建设品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结合实际编制了《厦门市住宅工程瓷砖空鼓问题防治工作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并落实以下工作:
一、提升质量意识
    住宅工程质量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强化质量意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着力解决瓷砖空鼓等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不断提升住宅建设品质,建造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房子”。
二、夯实主体责任
    (一)建设(代建)单位应落实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将防治瓷砖空鼓问题作为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内容,牵头落实样板施工、首件验收、分户验收等制度,加强瓷砖空鼓防治。
    (二)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样板施工、首件验收等制度,编制墙、地面瓷砖防空鼓专项施工方案,明确重点部位节点详图、细部做法、工艺流程及质量控制要点,报监理、建设单位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监理单位应加强对瓷砖空鼓问题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强化瓷砖、粘结剂进场检验,组织参建各方做好施工样板验收和施工前条件核查,加强过程质量控制,按批次进行隐蔽验收并举牌拍照留存。
三、加强监督管理
    各区住建(和交通)局、市质安站要高度重视住宅工程瓷砖空鼓等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结合“双随机”执法检查、日常巡查及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瓷砖空鼓问题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责任或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主体,按规定采取约谈、记分、记录不良信用监管行为等方式进行处理,涉及违法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