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黑龙江住建厅2024年的资质审查变得更严格了! 黑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明确:对于资质申请通过的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含技术负责人),1年内只认可2次,3次以上视为无效人员。 1、统一审查标准 对于资质申请通过的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含技术负责人),1年内只认可2次,3次以上视为无效人员。 申请我省许可的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净资产和技术负责人经历、职称或执业资格等条件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及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个人业绩、技术装备等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最低等级资质标准要求。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的业绩应是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独立主持完成的工程项目。 02、加强企业重组及合并资质核定 03、完善业绩认定 自2024年7月1日起,申请省级权限审批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其企业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均应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或项目所在地省级监管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B级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且工程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合同登记信息和竣工验收信息等内容完整。 04、强化动态核查 可以看出,各地区都在逐渐统一审查标准、加强动态核查,严格持证上岗将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