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杭州市人社局、衢州市人社局、建筑管理

自己的一建成绩是多少?不少一建考生都想提前知道。

成绩统一公布前知道自己的成绩未必是件好事。

两个月前,浙江杭州、衢州等地发布一建考试违纪违规通报,有26人被查出存在违纪违规行为。

其中18人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处理8人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01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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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https://hrss.hangzhou.gov.cn/art/2024/9/13/art_1229354714_4298819.html

02

浙江衢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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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http://rsj.qz.gov.cn/art/2024/9/14/art_1532395_58927933.html

各位考生一定要引以为戒,诚信考试,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最后,人社部令第31号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看看考场上的哪些行为会被处罚:

第六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书写、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试信息的;

(三) 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七)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的;

(八)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电子化系统设施的;

(九)未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十)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五)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六)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