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蓄水排水板等补充定额子目及地区基价》的通知各市州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造价改革,做好定额动态化管理,规范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切实解决企业在工程计价中存在的困难,维护发承包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4年甘肃省建设工程定额编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甘建价〔2024〕154号)等有关要求,甘肃第二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蓄水排水板等补充定额子目及地区基价》,经专家审查通过,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补充定额子目及地区基价作为《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DBJD25-44-2013、《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地区基价》DBJD25-67-2019的补充内容,与《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DBJD25-98-2022配套执行。 二、本补充定额子目及地区基价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已办理结算的工程不再执行。 三、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函告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四、本补充定额子目及地区基价由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由甘肃第二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