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既有建筑改造结构设计和审查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城市更新相关决策部署,提高我省对既有建筑改造、鉴定及加固等系列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应用水平,统一标准,确保质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河南省既有建筑改造结构设计和审查技术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本导则由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反馈至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03号院,邮编:450014,邮箱:hnsjy_666@126.com) 附件:《河南省既有建筑改造结构设计和审查技术导则(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