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结合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面临的现行标准适用等问题,为有效指导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工作,2021年我局会同市消防救援支队聘请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沈阳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及审查指南(试行)》。经过一年试行,得到了相关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好评,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2022年6月,我局再次聘请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2021年编制的《沈阳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及审查指南(试行)》进行了修订,并结合一年多的试用情况,形成了《沈阳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及审查指南(2022年版)》(以下简称《指南》)。《指南》适用于沈阳市的既有公共建筑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七部分。

《指南》第一部分 总则

主要阐明编制本工作指南的目的和依据、本工作指南的适用范围、既有建筑改造应遵循的原则,并阐述了既有建筑改造无法满足现行标准和本工作指南时的工作方法。

《指南》第二部分 术语

增加了术语章节,明确了本工作指南所涉及的相关专有名词的概念。

《指南》第三部分 基本规定

本章提出了既有建筑改造的分类,明确了沈阳市既有建筑改造的程序和既有建筑消防安全性能评估的内容,提出既有建筑改造的一般原则

《指南》第四~七部分 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

这四章是各相关专业对既有建筑各类改造中提出的相关技术要求。根据既有建筑改造的分类,适当放宽相关技术要求,但改造后建筑消防安全不得低于原建设时的标准。